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春季招生),特制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6年云南省春季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云南省春季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现有大学城和荣昌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1800亩,设有10个二级学院,在校生约150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跨省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监督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已完成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春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办〔2025〕9号)执行。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人) |
01 | 590102 | 党务工作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5 |
02 | 590101 | 社会工作 | 20 | |
03 | 5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20 | |
04 | 59030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15 | |
05 | 590401 | 现代文秘 | 12 | |
06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 | 3 | |
07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
08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3 | |
09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
1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
11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
合计 | 90 | |||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最终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五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
我校不单独组织考试,采用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春季招生考试成绩。春季招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构成,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1个科目最好成绩进行等级量化,总分220分,每个科目A等级计20分,B等级计16分,C等级计12分,D等级计8分。等级量化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折算时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2位小数。
(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普通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包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满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
第六章 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成绩公布及划线
2026年春季招生考试成绩,以及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于2026年4月15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春季招生考试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办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于2026年4月另行公布。考生需按照公布的志愿填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指定网站完成志愿填报,逾期不予补报。
注意事项:我校在高职专科批进行录取,高职专科批设置3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
(一)录取方式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照顾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云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程序,经申请、审核、公示后,享受相应加分。
(三)同分数考生位次确定方式
春季招生考试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量化成绩、数学量化成绩、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量化成绩之和、外语量化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四)体检标准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结果
2026年5月1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我校招生官网也同步公示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1.我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春季招生考试录取申请。
2.考生均须参加由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因身体情况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确认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第八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及复查
经我校2026年云南省春季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并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二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生就读校区安排
大一年级在荣昌校区就读,后续年级回大学城校区就读。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3-65626666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电子邮箱: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